在聖經中,該隱和亞伯是一對兄弟。而該隱嫉妒亞伯而殺了他,後被上帝放逐。也是聖經中,人類第一起的殺人事件。兄弟姊妹是很有值得探討的一個話題,相愛又相恨、互助又互爭。特別是對於父母的愛與資源的競爭,也嫉妒著父母比較疼愛的那一人。

像是哥哥嫉妒弟弟獲得最多父母的疼愛,但弟弟嫉妒哥哥獲得更多的自由。妹妹嫉妒姊姊有好的成就,而姊姊嫉妒妹妹受到更多的照顧。這當中精彩和詭譎的程度,不亞於各個愛情故事。

手足間的競爭和搶奪是難免的,這也是訓練未來在社會生存與人競爭的情況。但我發現在台灣有一個可怕的情況-哥哥必須讓弟弟,姐姐必須讓妹妹。當父母以仲裁者的姿態介入,卻不能以公平的方式,並且給予教導,這會導致許多可怕的結果。

比方,弟弟未經同意拿了哥哥的玩具,哥哥不高興而要搶回來發生了爭執。父母會去痛罵,甚至處罰年紀較長的。因為,他們會說大的要讓小的。

但父母卻忘記了,那個玩具的所有權是屬於哥哥的。實際上,這是以父母的權力去侵犯了哥哥的界線。只因為他們認為年紀長的"應該"要懂事、"應該"要禮讓。

而弟弟在這過程中,也並沒有被教導去尊重他人的權利,因此養成了去侵犯他人的習慣。因為,他認為別人把東西給我是應該的,因為我每次拿哥哥的東西,如果他不給就會被罵被處罰。

當這兩人長大了,後果是可以預見的。哥哥可能因為一直被教育"我是可以被隨意侵犯的",所以在社會上被朋友佔便宜,被老闆壓榨,或受人欺負,都是一種"應該"的事。所以他無法去保護自己,去爭取自己該有的權益。當然,另一種可能是成為擁有很多憤怒的人,把他被侵犯的憤怒發洩在其他更無力反抗他的人身上。

而弟弟呢?則可能成為一個任性並且經不起挫折的人。任意拿他人的物品,不尊重他人感覺。如果這發生在愛情上,則會很可怕。因為,你不願意給我,所以是你的錯。所以我要懲罰你。

如果是我,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做?
首先,我會介入,要哥哥拿好他的東西。並且告訴弟弟這是屬於哥哥的東西,如果他想要必須開口去借,然後取得哥哥的同意。然後鼓勵哥哥以分享的方式借給弟弟。同時去教育這兩個小傢伙,一個尊重自己的權利,另一個尊重他人的權利。不要只是為了怕麻煩,或是傳統那種大的就該懂事的觀念,去搞壞兩個小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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