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我有不少朋友是郭采潔小姐的粉絲。但看到郭小姐說反多元家庭是因為反代孕制(人工生殖/代理孕母),就有點傻眼。對郭小姐,其實沒甚麼好批評的。任何人都有權利相信他相信的事物。只是,那些相信的東西是真實的嗎?

多元家庭和代孕制度是完全不相關的法案,而代孕制通過的受惠者絕對不是同性配偶或伴侶制,而是許多不孕的異性戀配偶。至少就我個人所認識的男同性戀朋友,沒有一個跟我提過想要小孩。而有小孩的女同性戀朋友,也找到願意提供精子的男姓友人,而有了自己的小孩。

而伴侶制更是比婚姻更廣闊的關係,和生殖更沒有絕對的相關。所以如果你認真去看,所有在爭取代孕制的人們,都是異性配偶。

有人說:會去成為代理孕母的,都是弱勢。他們的人權怎麼辦?
這個問題的答案有人分為兩派:
1.絕大多數通過代孕制的先進國家,都禁止商業行為。並且事先得經過嚴格的評估。
2.如果所謂的弱勢族群,可以透過這種方式獲得大筆金錢,有個翻身的機會。那你為何要去斷人生路?

所以,說到底還是反同而已。

你真的認真看過草案內容嗎?
許多多元家庭反對者,其實都沒仔細看過法案內容。都是人云亦云,道聽塗說。
我舉個前陣子看到的例子:
A:"多元家庭通過,就可以合法的多P亂倫小三合法!"
B:"不是喔!你看法案這裡........."
A:"那麼多字我懶得看,反正不能讓這個過就是了!"

另一個例子:
A:"多元家庭通過,就可以合法的多P亂倫小三合法!!"
B:"根據法案內容................"
A:"誰跟你在討論法案內容了!"

寫倫演  
擁有寫輪眼的我都看不懂,到底是誰盲目了?

聖經中的代理孕母
我一直認為聖經是本好書,裡面甚麼事都有,代理孕母也不例外。
在創世紀三十章,就提到雅各娶了一對姊妹為妻。姊姊生了小孩,但妹妹拉結生不出來。
拉結跑去煩雅各說:"如果你不給我一個孩子,我就死給你看!"
雅各很生氣的說:"不讓你生的是上帝,又不是我!"
拉結就說:"那你和我的女僕辟拉上床好了,這樣我就有小孩了。"(註:此時為奴隸制,使女為主母的財產。所以使女的子宮所有權也屬於主母。)
後來辟拉就代替拉結生了兩個孩子,這讓拉結很高興。


(四月的辟拉想像圖)

後來姐姐利亞過了更年期,沒法生育了。就把自己的女僕悉帕送給雅各做妾,也生了兩個小孩。當然,這兩個小孩也歸於利亞。


(四月的悉帕想像圖)

最後的大結局是上帝又讓利亞生了一個小孩,又給了拉結一個小孩。拉結很高興洗刷了自己不孕的污名,因此把這個孩子取名為約瑟。意思是願耶和華再增添我一個兒子。

所以,聖經中就已經寫明了代理孕母的故事。


有人說:"如果通過這個法案,上帝就會用火球毀滅台灣!"
這種末日說,四月聽多了。
就像一堆人說2012年12月21日會有黑暗三日,甚至黑暗七日。我都公開說我跟這些人賭全身家產,如果沒有發生就把財產全部給我。
但一直沒有人敢真的跟我打賭,而至今黑暗一日都沒發生過。

有人說:"台灣通過伴侶制就會大亂!"
四月說:"法國通過伴侶制十年了,也還活得好好的。"

有人說:"那是西方的東西,東方人不適合!"
四月說:"國民革命成功後要求人民剪辮子,改髮型。那時,很多人也這麼說。"


如果上帝都沒有因為希特勒屠殺上帝的子民而降下火球,湯志偉再婚是上帝的恩典(聖經中提及再婚屬淫亂罪多達十餘次),更沒因為台灣人拜媽祖就來個大洪水。那麼又為何會了一群互愛互助的人毀滅台灣?

婚姻平權和多元家庭根本不會對於選擇現行婚姻的人造成影響,而是給予同性戀婚姻的權力以及其他需要透過非婚姻方式締結關係的人們。
此外,禁止同性婚姻其實已經違背中華民國憲法了。

也許現在的你過得很幸福,你一點都不需要婚姻平權或多元家庭來彌補缺失。那麼這個法案通過與否,對你一點都沒影響。所以你連草案條文都可以不看,就任意的評論。但對別人來說,卻可能是攸關生死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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